法律常识及法律新闻 首页 > 法律常识及法律新闻
欠了网贷无力偿还,会是神马后果?
2018-05-06 13:14:51

欠了网贷无力偿还,会是神马后果?

       海珠人网站:   源自网络   2018-03-28 法律顾问室  来源:桔子口袋

导读

据不完全信息,在网贷(或者说网络现金贷)领域,目前尚无因为借款用户被起诉、最终以诈骗而定罪的先例。所以,本文认为:即便您欠了多家网贷,且累计数额较高,确实无力偿还,也暂时无需过分担心。请阅读下文。

一、网贷平台基本不会主动起诉用户诈骗

 

一是根据网贷管理相关办法,网贷平台只能做借贷的撮合服务,本身不能对外借款。但在业内,很多平台属于“归集资金”再放款,借款人有虚构之嫌,借贷业务的合法性存疑。一旦闹到了法院,这不是不打自招吗?

 

二是网贷平台的综合利率,算上砍头息、手续费、服务费等等,大多远高于24%的红线。根据“最高法”对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,超过24%以上的,法院不予以支持,超过36%以上的,还得退还给借款人;

 三是涉及到异地诉讼,成本很高。比如,你是重庆的,借了上海一家网贷的钱,他们要起诉你,得去重庆的法院走程序,你觉得为了万八千的借款本金,他们会这么做吗?

 

如果催收说要“起诉”你,你可以选择直接无视。

 

 

二、借款用户一般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诈骗

 

法律上定义的借贷诈骗,需要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、虚假的担保文件与证明文件等等;

 

而市面上的网贷都是无担保抵押、无使用场景、纯信用贷款,网贷平台审核的都是你的个人信息,而且放款时需要至少三要素或四要素鉴权。

 

换句话说,你只有给到平台你本人正确的信息,造假反而贷不出钱,除非你搞到别人的一整套信息,包括银行卡及密码才可能构成“骗贷”这种诈骗行为,但诉讼主体就变成他人而非网贷平台了。

 

因此,正常的借款用户一般构成不了法律意义上的诈骗罪。

 有些平台催收为了吓唬你,让你还钱,会出具所谓的“律师函”或者法院开庭短信,告你诈骗,但这基本都是假的,不理会就是了。

上图就是一张典型的、假冒律师函,造假之处在于公章的文字顺序和人名章 

 

三、你会被法院认定为老赖吗?

上面说了,虽然你不构成诈骗,但如果涉及金额巨大,有可能被你的“实际借款人”提起诉讼。

 

一旦法院明确了你有还款能力并责令还款,且在你名下有存款、汽车、不动产等的情况下,如果你还是拒不还款,则可能被认定为老赖,进而影响自己与家人生活的方方面面。

 

而如题目所言,你“无力”还款的话,一般法院是不会把你列为老赖的。 

 

四、欠网贷的钱不还,只有一种情况会坐牢

这里有一个原则,只要不是刑事案件,就不会坐牢。

网络借贷纠纷属于“民事纠纷”,不上升到刑事范畴就不涉及坐牢。

借钱不还只有一种情形有可能坐牢,就是出借人,也就是你的真正债主向法院起诉,你被判还款,在有能力偿还的情况下,你拒不偿还,那有可能会以“拒不执行判决或裁定罪”,面临牢狱之灾。

 注意,你的真正债主绝不是网贷平台,而是具体的人。根据规定,网贷平台只能提供借贷撮合的中介服务,不可能成为借贷的主体。

 

当然,前面我也说了,由于网贷平台不太可能直接起诉你。而且作为网贷借款人,你根本不知道你的真正债主是谁,你向网贷平台申请借款后,得到的只是一个“合同编号”而已。

 

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到广大的现金贷用户。总之,希望大家早日摆脱网贷的困扰,早日上岸!

 

来源:桔子口袋

 

 
上一条: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(69-79条) 下一条: 新《广告法》首次澄清:并非所有“最”字都不能用!
返回
非诚勿扰 | 虚假事项自担责 | 本网站第三方收付款 | 本网站QQ3535944494 QQ3026373415 | 本网站备用QQ
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番禺 联系人人交易用户名:海珠人131819  电话:020-84581863  邮箱:2608682019@qq.com  QQ:2608682019
Copyright © 2015-2024 广州宝园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粤ICP备16106313号 技术支持:广州网站建设[睿网科技]

客户服务热线

(8620)34704725

在线客服